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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答辩通知
2012-09-06 00:00  

公安分院2012-2013

学年第一学期自考本科

生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通知

公安分院自考本科毕业生:

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现就2009级高升本、2010(春)高升本、2011级专升本班毕业论文写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选题日期、条件、要求:

1、申报选题日期:9月17日―9月23日。

2、申报条件:本科统考课程,仅剩三门以下科目未通过者,方可申请毕业论文。

3、申报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将所拟定的论文选题按期上交至分院自考生管理办公室,待统一审核确定之后,开始撰写论文提纲。

二、提交提纲日期、要求

1、提交提纲日期:9月24日―9月30日。

2、提纲要求:根据审核确定后的论文选题撰写论文提纲,提纲中包括文章的论点、论据。

三、完成初稿日期、要求

1、完成初稿日期:10月8日―10月21日。

2、初稿要求:根据论文提纲内容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完成论文初稿,并将初稿上交至分院自考生管理办公室,由分院自考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导老师进行论文指导评审。

四、指导评审日期、要求:

1、指导评审日期:10月22――11月16日。

2、要求:及时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论文修改,直至最终定稿,在指导老师填完指导意见后将论文一式三份上交分院自考生管理办公室。

五、答辩评定时间、要求

1、答辩评定时间:11月17日――11月18日

2、要求:按分组名单在指定地点参加论文答辩。

六、要求:

1、根据所学相关专业自定论文选材、题目。

2、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暂行规定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考核:须缴纳论文(设计)撰写、指导、答辩等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发甘价字(2001)130号文件规定为180元”。

公安分院自考生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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